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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“河洛党建计划”三年实施意见

发布时间:2019年11月06日 | 编辑:鸿卓电子 | 来源:本站

日前,市委印发《关于推进“河洛党建计划”(2019—2021年)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今后3年,我市将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、思想引领力、群众组织力、社会号召力明显增强,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,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证。

市委决定,我市将以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为重点,实施“河洛党建计划”(2019—2021年)。其中,2019年为“全面强化年”,聚焦短板、合力攻坚;2020年为“全面提升年”,巩固落实、创新提升;2021年为“全面过硬年”,深化拓展、常态长效。《意见》共分20条,从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、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、建强基层基础骨干队伍、优化基层干事创业环境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保障、提高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,逐步健全党建引领、三治并进、服务进村(居)的基层组织体系、治理体系和服务体系,全面提高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质量。

突出政治功能 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

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基层、入人心,我市将持续抓好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按照部署扎实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及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等载体作用,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理论武装。

《意见》提出,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、重大项目建设、环境污染防治等重大任务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试金石,统筹整合上级提供给村(社区)的各项政策、资金、资源、项目等。

今后3年,我市将大力创建“五星支部”,分领域推进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3年内创建3000个“五星支部”、打造30个标杆式党支部。党支部分类评星定级结果将作为运转经费、资金奖补、党费支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
聚焦软弱涣散和后进村(社区)党组织整顿,我市将重点针对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、信访矛盾集中、社会治安混乱等问题,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(社区)党组织,按照兰考“六步工作法”精准施治。

今后,我市还将采取单独组建、挂靠组建、区域联建、行业统建等方式,推动农村搬迁社区、集体经济组织、城市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、商圈市场、互联网业等领域党建工作全覆盖。

建强基层骨干队伍 优化干事创业环境

《意见》提出,我市将持续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,规范“选育管用调”管理体系,实施村(社区)干部学历提升计划。同时,通过乡土人才回归、院校定向培养、县乡统筹招聘等方式,为每个村(社区)储备3至7名后备力量。为持续提升党员队伍先锋引领能力,我市将采取定向投放、单列计划等办法,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人才发展为党员,把优秀党员培养为村干部。同时,我市还将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和无职党员“一编三定”工作。聚焦建设一支高素质、专业化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,我市将探索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,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设岗定级、绩效考评,并根据社工职称等级发放差异化津贴。

为理顺基层权责关系,我市将依法赋予乡镇(街道)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,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。同时,制定乡镇(街道)职责准入清单,确需基层协助办理的阶段性临时性任务,实行权随责走、费随事转。

为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,我市将优先考虑提拔具有乡镇(街道)任职、挂职和驻村工作经历的干部,并逐步健全从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(街道)领导干部、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。加强基层基础保障 提升治理服务能力聚焦提升党建阵地建设水平,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1年年底,各街道将建成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,居民在5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“邻里中心”,党员50人以上的商务楼宇、商圈市场等有党群服务站(点)。

为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保障力度,我市将足额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、村级组织办公、服务群众等经费。今后,我市将以县为单位制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,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、土地流转、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。

到2019年年底,全市80%以上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,80%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;2020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“清零”;2021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。《意见》提出,我市将持续优化党组织服务功能,严格落实村干部挂牌值班制度,推广“一站式”服务和错时延时、坐班值班、预约上门等服务方式。

同时,逐步将普惠金融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服务等便民项目引入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;扎实推进“三社联动”,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。力争到2020年,全市每个城市社区培育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,农村社区培育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。

聚焦健全村(居)民自治机制,我市将坚持农村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法和社区“一征三议两公开”工作法,充分发挥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、农村“一约四会”、居民议事会等作用,发动群众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。加强基层依法治理,我市将推进巡察工作向村(社区)延伸,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。

大力推进“一村(格)一警”和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建设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。聚焦提升基层德治水平,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、星级文明村、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成效;大力推进移风易俗,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;大力开展“最美洛阳人”“道德模范”等评选活动,为推动洛阳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汇聚向上向善正能量。(记者 李梦龙 通讯员 张伊霖)